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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中级职称参评 报送的材料要求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5-09-06

   一、时间要求:高级材料:10月25日前  
             中级材料:11月25日前  
   二、报送材料要求
   1.《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高、均中级3份。
   2.《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高、中级一式1份。应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并经单位核实盖章后同时上报电子文本。
   3.《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级3份、中级2份。《评审表》中各项内容应规范填写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盖章,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4.《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审核登记表》高、中级均一式2份。按要求逐级审核并签字,1份留评委会,1份留呈报单位。
   5.单位开展“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工作情况报告1份。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2份。由申报人本人签名、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1份报评委会,1份留呈报单位。
   7.基本证件:
  (1)学历证书。第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有关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或在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4)分别经人社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审验后的《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或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有关证明材料。
  (5)《年度考核表》。提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原件(报高级任职年限超过6年的为近6年,报中级为近4或5年)。公办学校由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不作为年度考核材料对待。《年度考核表》中没有人社部门考核意见的地区,应由县(市、区)及以上人社部门统一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8.能力和经历材料。能力和经历材料按《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有关要求提供。
   9.业绩成果材料。业绩成果材料应在《评审表》、《评审简表》中如实注明取得时间、组织单位、项目、获奖等次等,做到业绩成果材料与《评审表》、《评审简表》相一致。业绩材料应一人一袋,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专业、评审类型。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