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新的初聘、考核认定办法现已印发,要求从下文之日起开始执行,老文件废止。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并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的市职改办。
受理材料时间:5月28日-6月10日,节假日除外(各县区根据本地实际自定上报审批时间)。各县区人社局、市直各单位如需纸质文件,可到市人社局专技职称科领取。
初聘、考核认定评价办法(漯职改办[2018]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