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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豫人社办〔2018〕101号)

发布人:luohezj  发布时间:2018-09-04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完善我省农业系列高层次人才能力与水平评价机制,推动高素质农业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省农业专业发展特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与业务部门协商一致,我们制定了《河南省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8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职称处)

 

 

 

 

 

 

 

河南省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试行)

  则

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完善农业系列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能力与水平评价机制,推动高素质农业人才队伍建设,为乡村振兴战略和中原更加出彩提供人才保障,根据职称改革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条件。

二、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为农业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本条件适用于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中从事农学、植物保护、园艺、土壤肥料、农村能源、畜牧、兽医、水产等八个专业正高级职称的评审。农业科研、农业教学、涉农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非推广机构中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技术人员,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

高级农经师申报正高级职称按照我省正高级经济师标准执行。

(一)农学专业包括耕作与栽培,良种繁育,种子生产、加工与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农业信息(含农业遥感),新型农民职业培训等。

(二)植物保护专业包括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的预测预报和防治,植物检疫,农药开发、生产、推广应用和管理,农药质量检验、残留检测等。

(三)园艺专业包括果树、瓜蔬、茶叶、花草、食用菌、中药材、蚕桑的育种、栽培等。

(四)土壤肥料专业包括土壤调查与评价,肥料研发、生产及推广,土肥测试,土壤改良与应用,作物营养与施肥,旱作节水,农业废弃物开发利用等。

(五)农村能源专业包括农村能源及农业生态资源管理、开发与利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环境监测等。

(六)畜牧专业包括畜、禽、蜂等动物的饲养管理、品种改良,饲草选育、栽培,饲草饲料加工,畜产品质量监督与检验等。

(七)兽医(含中兽医)专业包括动物防疫与检疫,动物疾病诊断、监测与治疗,动物卫生监督与检验,动物屠宰监管,兽药生产与质量检验,兽药监察与管理等。

(八)水产专业包括水产增养殖,饲料加工,水产品贮藏与加工,水产病害测报与诊断,渔业水质与环境监测,渔业机械及渔业船舶检验等。

四、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职称评审实行面试答辩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分则

一、申报条件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爱岗敬业,热爱“三农”,勇于改革创新,具备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三)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符合我省有关规定。

(五)申报专业和所从事专业一致。

(六)申报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职称,需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担任高级农艺师(含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高级水产师)职务5年以上。

二、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精通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有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能跟踪学科发展前沿。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1在农业经济建设中,能创造性地解决重大的、关键性的技术问题,并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起到学术带头人作用。

2指导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完成较高水平的研究推广工作。

3每年到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0天,培训基层技术人员不少于300人次。

(三)业绩与成果要求,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3条,其中①②③中须符合1条:

1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1项以上,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2项以上。

2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10名),参加完成省(部)级以上本专业重大科技项目2项以上,或参加完成省辖市(厅)级本专业重大科技项目3项(限前5名)以上。

3独著或第一作者,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或在CN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其中核心期刊发表1篇)。

4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7名),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家发明专利,在实际工作中应用,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5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7名),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项或地方标准(省级)3项,并正式颁布实施。

6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3项新产品、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等勘察、设计、研发,获省辖市(厅)级及以上认定证书,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7作为主要撰稿人,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论著(教材),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或编制图册不少于3万字。

8县及县以下人员,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7名),完成省(部)级本专业推广开发项目3项,或省辖市(厅)级本专业推广开发项目5项,通过项目下达单位组织的鉴定或验收。

9县及县以下人员,主持引进、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新工艺等5项,技术推广覆盖率占本区域适宜推广面积的20%以上或累计面积10万亩以上,增产或增收达5%以上。

10任现职期间,工作业绩突出,被授予省(部)级劳模、五一劳动奖章或技术荣誉称号。

三、破格评审条件

破格申报评审的人员,在符合正常申报、评审条件规定的专业理论水平、业务工作能力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破学历申报需符合业绩成果的4条以上。

2破资历申报需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以上,除符合上述所规定的评审条件外,还必须是国家级成果奖,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前7名);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2项(前5名)的主要贡献者。

附则

一、本条件规定的适用范围、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的要求,申报人必须同时具备。

二、专业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经历、论文论著、业绩成果是指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的情况。

三、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试验研究报告、专业综述性文章等。不含以笔名、单位名义发表的论文。本条件所列期刊不含增刊、专刊、特刊等。

四、著作(教材)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

五、国家级科技奖励是指国家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省(部)级、市(厅)级科技奖励是指科技进步奖、农牧渔业丰收奖、中华农业科技奖、农业技术推广奖;科技奖励一律含相当级别的奖励,以奖励证书为依据(不含项目主持单位颁发的二级证书、证明等)。科技奖励的获奖者是指等级额定获奖人员。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取最高奖项计。不含以单位名义获得的科技奖励。

六、研究、推广及开发项目级别的认定,以计划文件或项目合同任务书为依据。项目的子课题,按降一级对待。要求完成或通过鉴定、验收的项目还应提交鉴定证书或验收证书原件。

七、技术荣誉称号或工作奖励指: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政府津贴获得者、优秀专家、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科技先进工作者等。

八、省辖市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下到基层指导工作或培训人员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证明文件、工作日志、培训花名册和音像资料等)。

九、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