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分系列、级别、专业和评审类型规范打印的《河南省____年度____系列申报____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其中申报民间艺术人才的《资格审查表》可手写或打印)(一式3份)。经审查合格后,1份报相应评委会承办部门,1份由资格审查单位留存,1份由呈报单位留存,同时接收申报人《评审简表》的电子文本。
(2)申报人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业务考试成绩等原件。
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底。比如,有聘任要求的系列(专业),今年申报高级职称且任职年限要求5年以上的,应在2013年6月30日前取得现职称,并于2013年9月30日前聘任。任职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
(3)非公单位人员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
(4)直接申报(即一步到位申报)人员提交原公务员身份、军队转业的材料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文件等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复印件。经省、市职改办批准后方可参加高、中级评审。
(5)委托评审人员,提交中央部委人事部门或外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称)部门等有委托资质部门出具的委托代评函,经批准后可参加高、中级职称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