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职称工作  > 市职称工作

2018年度报送高、中级评审会承办部门的材料

发布人:luohezj  发布时间:2018-09-28

1)经省或职改部门资格审查合格的《河南省    年度     系列申报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未经资格审查的材料,各评委会承办部门不予接收。

2)呈报单位报送材料的目录(清单)一式2份,标注单位名称、评审材料总数、分专业材料数、破格人数等。1份报相应评委会承办部门,1份由呈报单位留存。评审材料每人1袋,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系列、专业。

3)申报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书》一式2份,1份报相应评委会承办部门,1份由呈报单位留存。

4)《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或《河南省民间艺术人才职称评定表》一式3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5)经用人单位审核、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河南省____年度____系列(专业)____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式35份(参加答辩的人员45份)以及同内容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本。申报民间艺术人才的《评审简表》(可手写或打印)一式20份。

6)申报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毕业证丢失的,由用人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7)现任职称(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其中省外或中央驻豫单位调入我省工作的人员,须按规定办理职称证书确认手续后,方可参加评审。

8)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非公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9)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

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副高、中级职称的鉴定1篇,申报正高职称和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

10)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

11)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其他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12)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到评委会参加面试答辩的人员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答辩时间由评委会另行通知。

4.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在用人单位公开展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

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