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漯河市2018年度中小学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社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示范区、西城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中小学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报推荐问题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95号)要求,把师德放在教师评价首位,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将优秀教师推荐出来。要完善流程,保障推荐申报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平稳有序。一要规范推荐。用人单位要建立健全职称申报推荐办法,规范推荐程序。凡推荐环节不公开、不规范的,未经单位集体决策的,要责令整改,以规范促公平,以公平赢信任。二要公开公示。各县区人社和教育部门以及用人单位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单位网站或校园网进行公示,条件不具备的偏远乡村中小学校要在单位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截屏或张贴图片等要随同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凡未经公示的,不得申报。三要落实责任。各地在接收、审核申报材料时,要做到材料清单、《评审表》《评审简表》与申报的相关证件材料一一核对清楚,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审核后的相关表格、材料要逐级签字,分类装订,规范有序。
二、关于讲课答辨问题
中小学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采取讲课答辩与专家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讲课答辩成绩须达到合格(60分)以上,不人为设置淘汰率、不限制通过率,成绩按农村学校教师和城市学校教师分别排序、分别比较。
三、关于“业绩三”评审问题
2018年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业绩三”不再使用过渡政策,严格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95号)执行。
四、能力经历和业绩成果材料报送要求
以下(一)至(八)项材料,除按以下要求提供外,还需提供由单位负责人、职称工作推荐小组负责人和经办人共同出具签字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能力经历要求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由单位提供证明材料。
(二)教育教学工作量提供课程安排表及学校有关证明。其中听课、评课须附近1年以来的记录等材料。
(三)教师循环教学提供学校教学计划、本人教案等。教研员提供单位批准的工作计划。教案提供近一年以来的。
(四)学生管理工作须附单位有关证明材料、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考核材料和奖励证书等。
(五)教学效果提供学校原始教学效果评估材料及评价意见,其中教研员须提供所指导教师教学成绩的相关证明。
(六)教科研工作方面的教学心得、案例或教科研论文的良好评价须提供近3年来经单位组织鉴定的意见并附单位负责人签章。
(七)能力经历中的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情况须提供校级以上相应证明材料。
(八)示范引领。申报高级教师应由单位出具师德师风表现的证明材料;培养、指导青年教师应提供经单位批准的有关证明材料、被辅导教师的获奖证书等;教研员指导学校方面应提供经所在单位批准的和被指导学校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及证书。
(九)“支教”按国家和我省教育行政部门要求进行,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材料。
(十)专题讲座须提供主办方邀请函、有关会议通知、讲稿、讲座有关视频等影像资料U盘等。
(十一)表彰、奖励等提供有关证书原件,并在评审简表中注明表彰文件号、证书编号。
(十二)综合实践活动、校本课程和学生社团有关表彰和观摩学习活动以各级教科研部门规范组织的为主,受到表彰的应提供有关表彰文件和证书,受到组织观摩学习的须提供教育行政部门会议通知原件、有关活动的视频等影像资料。同时,需提供以下过程性材料:
1.综合实践活动。应提供学校综合实践活动的整体规划。研究性学习应提供指导学生选题、设计方案、开展研究、进行成果展示交流,提供完整的过程性材料。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应提供反映活动主题、活动方案、活动小结等方面内容的过程性、常态化材料,应体现教师在活动中发挥的组织、引导、管理作用,同时提供学校或上级部门出具的活动认定意见。
2.校本课程。校本课程应提供学校校本课程规划方案,并按照《学校校本课程规划方案》的要求开发、实施校本课程,教师撰写的校本课程纲要通过学校课程审议委员会审议并形成校本教材,提供校本课程教学活动设计方案、课程学习结果评价等材料齐全。
3.学生社团。学生社团要求制度完善,有完整的章程、加入、退出机制,定期开展活动制度,每学年一次的校级展示评比活动;列入学校校本课程体系的,要有活动计划、活动实施方案、活动评价意见、活动总结等;学生社团辅导教师须提供担任学生社团辅导教师的有关文件、个人在其中发挥的作用等证明材料。
(十三)享受倾斜政策的班主任工作经历、农村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工作履历以及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校长、教研员的聘任年限和工作履历须经当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签字盖章。
五、材料报送清单及要求
1.《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3份。
2.《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式1份。
应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并经单位核实盖章后同时上报电子文本。
注意:a.高级评审委员会选择河南省中小学高级任职资格漯河评审委员会;b.中级评审委员会选择漯河市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c.小学语文和小学数学必须选择相应的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专业,不能选择语文、数学专业。d.用人单位要在《评审简表》的“单位审核推荐意见”栏内增加填写:单位职称推荐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和成员签字。
3.《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级3份、中级2份。
4.《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书》一式2份。(漯河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网下载)
注意:a.《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b.申报人在职称申报时须做出诚信承诺,在《评审表》相关栏内填写:“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同时在《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书》上签字。C.用人单位要在《评审表》推荐意见栏内填写:“承诺推荐的申报人员个人信息和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同意上报”,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在《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书》上签字、盖章。
5.单位开展“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工作情况报告1份。须附网站公示的截屏或醒目位置张贴的图片等。
6.基本证件:
(1)学历证书。第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4)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5)《年度考核表》。年度考核须提供近3年来《年度考核表》原件。《评审表》考核结果栏需如实填写近5年。公办学校由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不作为年度考核材料对待。《年度考核表》中没有人社部门考核意见的地区,应由县(市、区)及以上人社部门统一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7.《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材料审核登记表》一式一份,单位人事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要对申报人报送材料逐级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人姓名。
8.能力经历和业绩成果材料。
报送材料应一人一袋,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专业、评审类型。
六、报送材料时间安排
高级:10月29日-11月2日
中级:11月19日-11月23日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