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通过人员:
1、请各县区、各单位将本县区(单位)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的照片收齐后于4月15日至17日交到市人社局专技科。
2、每人1张1寸彩色证件照,用纸包好,写上姓名、单位、专业、级别。
3、领证时间另行通知。
中级通过人员:
请各县区、各单位人事负责人携带本县区(单位)通过人员1寸彩色证件照1张,于4月22日至23日统一来市人社局专技科办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