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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漯河市事业单位职称申报评审计划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luohezj  发布时间:2025-05-06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城区组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评审计划备案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590号)精神,结合漯河市实际,现将2025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评审计划备案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单位自主。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事业单位在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相应空缺岗位内,自主确定本年度职称申报评审计划,经主管部门核准,在备案后的评审计划内开展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二)公开透明。事业单位应及时将备案后的评审计划在单位进行公开,落实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五公开制度,接受单位职工和社会监督。

(三)分级管理。市直事业单位的中、高级职称评审计划经主管部门核准后,报市职改办备案公示;县区及以下事业单位中、高级职称评审计划经主管部门核准后,报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公示,并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汇总后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市职改办备案。

(四)强化监督。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管和业务指导责任,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综合管理和指导监督,实行一次性备案上网公示,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备案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明确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职称的整体数量、结构进行宏观调控”,“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对于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以及通用性强、广泛分布在各社会组织的职称系列和新兴职业,可采取评聘分开方式”。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改进事业单位职称评审计划备案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75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544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豫人社〔201916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岗位管理制度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的通知》(豫人社〔201918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事业单位进行评审计划备案。

各类企业、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及自由职业者直接申报评审职称,不需要进行评审计划备案。

三、备案政策

(一)单位确定计划。事业单位按照政策规定,在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相应空缺岗位内,自主确定年度职称申报评审计划及未来2年拟申报评审计划。当年无相应空缺岗位的事业单位,不报备年度评审计划。近年涉及重塑性改革的事业单位未完成岗位设置或变更的,请及时完成岗位设置或变更后再报备年度评审计划。

事业单位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年度职称申报评审计划限制,在相应空缺岗位内依据岗位条件及聘用有关政策予以聘任。

(二)主管部门核准。事业单位评审计划确定后报主管部门核准,核准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事业单位现聘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未达到最高控制标准的,根据事业发展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原则上以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为基数,按照每年高级职称(正高、副高之和)不超过4%(小学、幼儿园高级不超过2%)、中级职称不超过6%的幅度递增申报评审计划。

单位人员变动情况截止到20255月底。

报备的年度评审计划包含:1、正常评审人数;2、需要占岗转评人数;3、以考代评人数以及考评结合系列需要聘任人数。

(三)2025年省人社厅下达我市的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推荐数沿用2024年的确定数量(10名)。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实行总量控制和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相结合。各有关单位要依程序认真组织好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要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的原则,担任中小学(幼儿园)学校和教研机构的行政领导(正、副职)职务的(须公示)不得超过当地推荐总人数的30%

、备案程序和时间安排

今年我市采取先纸质备案,再网上录入的方式进行备案。

(一)纸质备案

备案单位需提供:

1.《2025年度河南省事业单位职称申报评审计划备案表》(见附件一(一式2加盖单位行政公章,不以人事部门章替代;

2.最新经人社部门核准的《漯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情况备案表》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公章);

3.《2025年度漯河市事业单位职称申报评审计划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二)和纸质文件(一式2份,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需将本地区所属事业单位职称评审计划汇总后填写,以红头文件形式报送须附带各单位岗位设置聘用情况备案表;市直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以红头文件形式报送,汇总表电子版excel形式发至邮箱lhsrsjzck@163.com

(二)网上备案

各单位完成纸质备案并领取后,需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http://222.143.33.99:8081/zcgl/User/baseLogin.do,也可登陆漯河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网点击链接进入)上报评审计划,上传经备案的《2025年度河南省事业单位职称申报评计划备案表》(纸质备案完后另行通知领取)和最新的《漯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情况备案表》。操作说明和附件请登录漯河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网http://lhgzw.ghlearning.com最近公告栏目查询。

(三)时间安排

1.市直事业单位纸质(包括实行职称自主评审的单位)备案时间为519日至523日,网上备案时间截止至65日。

2.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自行安排备案工作,向市职改办备案截止时间527日,网上备案时间截止至65日。

(四)备案结果公示

事业单位年度职称申报评审计划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上网公示,作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的依据。各单位应及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单位职工及社会监督。年度评审计划备案一次完成、一次上网公示,公示后不得再行调整。

五、评审时间安排

2025有关事业单位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计划一次性上网公示后,职称评审办法、操作方案等职称文件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完成备案的高校,可以自行安排开展2025年度自主评审有关工作,保证12月底前完成年度评审工作任务

2025度市属有关事业单位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计划一次性上网公示后,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按要求开展职称评审工作,保证12月底前完成年度评审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政策,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充分考虑事业可持续发展和队伍建设要求,统筹规划,科学合理制定年度职称评审计划。涉改单位或机构编制事项有变化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变更岗位设置方案,并依照最新岗位聘用情况进行申报。不得违反规定无空缺岗位申报评审计划,不得只评不聘(评聘分开系列除外)已经评审通过人员必须聘任到岗或按照有关要求核减空岗数

(二)落实审核责任。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按照政策要求,切实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不得额外增加限制性条件。同时,要加强管理和审核,督促用人单位正确行使自主权,推动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

(三)加强指导监督。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综合管理和指导监督,对按政策规定报备的职称评审计划及时上网一次性公示,对未按政策规定报备的职称评审计划不予备案,对逾期未按规定报备的视为单位当年不申报职称评审计划。本年度的评审计划有效期截止到20251231日,不受理跨年度报备。

 

附件:1附件1.2025年度漯河市事业单位职称申报评审计划备案表.doc

             2 附件2.2025年度漯河市事业单位职称申报评审计划汇总表.docx


 

 

202556日